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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郭宝生律师团队成立于2016年,有专职律师30余人(博士2名、硕士12名、学士16名),汇集了刑事、民商事、建筑与房地产、公司业务、合同争议、劳动争议多方面的资深律师和优秀人才,精通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行政争议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建筑工程与房地产、公司兼并重组、公司破产业务、军用土地擅处有着优良的业绩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团队中还有7名律师为部队转业干部,有着丰富的军地工作经验。团队与大成中国地区各所资源共享,长期密切联系,在全国各省市,特别是河北省各领域有着丰富的人脉资源优势,并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团队律师主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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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评估

房地产评估的类型及其含义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9日 全国资深专业知名律师团

  房地产估价基本含义
  顾名思义,房地产估价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估测房地产的价格。但科学、准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必须是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据估价目的,遵循房地产价格的形成规律与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并结合估价人员的丰富经验所进行的评估。因此,理解房地产估价首先必须掌握如下有关概念。
  房地产评估的类型
  1、"一般评估":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
  2、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 文件、对双方有约束力。这种评估值一般较低。
  3、"特定评估":这种评估是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而做的评估,为了求其公正合理,须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 交易双方须按确定后的评估值,计算缴纳税费。

律师:郭宝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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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全国资深专业知名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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