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4月15日 全国资深专业知名律师团
郭宝生律师,全国资深专业律师团,现执业于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是不是破产申请材料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资产评估报告是属于破产申请材料之一,资产评估报告一般由债务人提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书面破产申请;
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知识就是对“资产评估报告是不是破产申请材料”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资产评估报告是属于破产申请材料之一,资产评估报告一般由债务人提供。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一、什么是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国家属于历史范畴,因而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理解。
二、国有资产评估的程序是如何的
国有资产评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申请立项;2、资产清查;3、评定估算;4、验证确认。
依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占有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应当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并附有财产目录和有关会计报表等资料。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或者委托,占有单位的主管部门可以审批资产评估立项申请。申请单位收到准予资产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后,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资产。受占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对委托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核实资产帐面与实际是否相符,经营成果是否真实,据此作出鉴定。受占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规定,对委托单位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向委托单位提出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委托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后,应当报其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资产评估结果。经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或者委托,占有单位的主管部门可以确认资产评估结果。
三、国有资产分类
分类主要有:
①根据所执行的经济职能不同,可分为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投资或其他方式在社会生产、流通领域内拥有的生产资料及其派生的各种经营权益的总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政府机构、军队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科研、新闻、司法、社会福利等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所占用的国有财产;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的经济资源,如国有土地、森林、矿产、河流等。
②根据存在形态不同,可分为有形国有资产和无形国有资产。
③根据价值运动方式和规律不同,可分为国有固定资产和国有流动资产。
④根据所在地域范围不同,可分为境内国有资产和境外国有资产。
⑤根据经济资源的使用状况,可分为已开发的国有资产和待开发的国有资产。
通过的整理的内容可以看出,国有资产评估的申请人应该向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并附有财产目录和有关会计报表等资料。希望对您了解该内容能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是不能理解的话可以找我们的网站专业律师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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