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粮食库存检查联合工作组到南宁市开展粮食库存复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4日 全国资深专业知名律师团
自3月份开展以来,南宁市严格按照粮食库存检查程序和要求,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于4月中旬已全面完成企业的自查工作。复查阶段,自治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自治区发改委、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联合工作组,对全区粮食库存检查进行复查。4月22—23日,由自治区粮食局罗大宁处长带队的第二工作组一行6人,到南宁市开展复查工作,听取了南宁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情况汇报,还深入到横县蒙垌粮食储备库,对粮食库存的数量、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企业仓储管理及收购资格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复查。通过复查,检查组认为,南宁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粮情稳定、质量良好,无发热粮、霉变粮及严重虫粮、高水份粮等情况。在卫生安全管理方面,企业储粮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仓储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技术要求,储粮药剂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储备粮轮换均按上级下达文件执行,政策性粮食补贴款按规定拨付使用,企业具备粮食收购资格。
自治区粮食库存复查组评价南宁市2013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各级领导重视、周密部署,部门配合,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有力、企业自查认真、检查结果数据准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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